要說招聘之難,肯定很多同仁都會提到找不到合適的人,或者是面試時候感覺是個牛人,招進來才發(fā)現(xiàn)原來是眼高手低,或者整個就是一“半瓶子晃蕩”,于是,有一些企業(yè)開始推行內(nèi)部員工推薦制度。
采取員工推薦的途徑,主要是考慮到一般來說都會推薦相對比較優(yōu)秀的人,誰不不愿意把太差的人推薦到公司的,如果被推薦的人做的很好很成功,那么,推薦者臉上也“有光”啊,至少,自己當了一回伯樂嘛!
為了保證員工的效果,保證大家有推薦的積極性,大部分企業(yè)都會設立推薦獎勵,即給予向公司推薦人才的員工一定的獎勵,既是對他們勞動的一種回報,也是表明了公司的一種姿態(tài),即我們鼓勵員工向公司推薦優(yōu)秀人才!
現(xiàn)就員工推薦獎勵中涉及的幾個問題作一探討:
問題一:什么情況下給獎勵?
這個問題基本上有這么幾個選項:A、被推薦人通過初面后給獎勵,B、被推薦人被錄用后給獎勵,C、被推薦人被公司錄用并且轉正后給獎勵,D、按照錄用、轉正兩個階段分別給獎勵。
根據(jù)我自己的了解,選擇A的很少,選擇C的應該比較多。
不過,我個人倒是建議選擇D,當然,這也不絕對,還要看獎勵的金額有多少。假如公司設定的獎勵標準只有100塊,總不能再分兩次、一次50塊給推薦人吧,那是要被人笑話的。
員工推薦的人被錄用,說明推薦的質量應該還是不錯的,當然應該給予獎勵啊,即使后來發(fā)現(xiàn)不合適,但那個時候的不合適可能是多方面的原因。但是,考慮到要長期觀察,所以,第二筆獎勵是要等到通過試用期以后才發(fā)給推薦人的。我個人建議兩次的獎勵比例是30%、70%,或者是40%、60%.
問題二:獎勵的標準怎么定?
說白了,就是獎勵多少錢比較“合適”,這個“合適”的判斷標準是兩方面的,一方面是員工不會覺得太少,要有點“小刺激”,如果真的只有50或者100元,恐怕員工未必看得上??;另一方面,企業(yè)愿意給,也就是能夠承受,不能高的離譜,至少,不能高于通過獵頭為該崗位選配人員的成本吧。
一般來說,實際操作時,獵頭收取的費用是崗位年薪的20-25%,也就相當于2-3個月的薪酬,既然公司采取內(nèi)部員工推薦的辦法,主要的當然是希望找到合適的人才(內(nèi)部員工對公司的崗位工作情況更為熟悉),如果能適度降低成本當然更好,所以,我個人的建議是給予員工推薦的獎勵標準可以是空缺崗位1個月薪酬,當然,如果說這個崗位的月薪太高的話,也可以是半個月的標準。也許企業(yè)會覺得還是高了,一般都會超過1000吧,但你想想,如果通過獵頭來找的話,費用不是更高嗎?或者你通過人才市場、招聘會去招聘,收到的簡歷若干,真正篩選過后發(fā)現(xiàn)能拉過來面試的沒幾個,最后可能還一個都能通過!這種勞心勞力的成本不是更高嗎?!
問題三:HR推薦時給獎勵嗎?
在實際操作過程中,還會遇到一個很現(xiàn)實的問題,即如果是HR部門員工推薦人才,需要給獎勵嗎?
我個人的觀點是不給獎勵!
肯定有人要問“憑什么???”
呵呵,在我看來,HR的職責是為公司服務,為員工服務,向公司推薦優(yōu)秀人才是每一個HR義不容辭的責任!所以,即使推薦人不是招聘經(jīng)理、招聘主管或者招聘專員,只要你是HR部門的員工,就不應該獲得推薦獎勵。
由這個問題還引出一個類似的問題,即空缺崗位的直接上司推薦人才時,是否應該給予推薦獎勵?
我的看法還是不給!
因為這是在為他自己招募下屬,很大程度上,一個候選人能否被錄用是由這個空缺崗位的直接上司決定的。如果給這個空缺崗位的上司推薦獎勵的話,理論上存在為了騙取公司獎勵而放寬招聘要求的可能性——當然,我們的絕大部分主管人員素質還是比較高的,不至于做出這樣的事情來。
此外,為了鼓勵員工推薦,還可以設置精神獎勵,即給予全年推薦成功多少人以上的員工“伯樂獎”,在年終大會上頒獎,號召全體員工都能積極向公司推薦人才,讓人人都成為兼職獵頭!這樣,公司必將有源源不斷的優(yōu)秀人才加盟! |